- 吕世荣;刘旸;
人的起源问题不仅是一个科学问题,更是一个哲学问题。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一文中明确提出的"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的命题,既唯物又辩证地实现了对该问题的科学解答。在这一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实现了统一,为其逻辑起点提供了历史起点的根基,同时又进一步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观和历史观的有机统一,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具有基础意义。
2020年01期 v.41;No.222 1-8+1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4K] - 代海强;
神经科学与心灵哲学都研究人类意识。不过,二者存在学科壁垒,亟需交叉研究将其打破。可以通过研究两个学科发展现状,尝试分析交叉研究的可能性。概括而言,神经科学与心灵哲学的交叉研究有双向进路。第一,心灵哲学朝向神经科学的进路:一方面,心灵哲学对神经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进行反思,指出后者研究成果的本质,并揭示其有效性界限;另一方面,心灵哲学在意识本质问题上阐释神经科学的相关成果,并对一些重要心理概念进行澄清。第二,神经科学朝向心灵哲学的进路:一方面,神经科学为心灵活动提供因果机制和功能解释,促使心灵哲学对这些现象更好地理解;另一方面,神经科学能为心灵哲学修正某些常识,并且提供新的经验事实。神经科学与心灵哲学的交叉可以在上述进路上持续发展。
2020年01期 v.41;No.222 9-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0K] - 何静;
在具身认知中,心智之于身体的经典优先性,被翻转为身体之于心智的优先性。身体不再是被纳入物质世界的物体,而是兼有知觉、情感和行动能力的整体属性。这是具身性的最基本含义,它为我们理解社会交往中的主体间性本质提供了理论可能性。一方面,主体的行动是主体通过熟练的身体活动对情境中的环境和对象做出的的回应。另一方面,主体总是不可避免地处于他者的身体经验中,并利用自身的运动知觉知识以及联合运动知觉知识来移动自己的身体并获取与行动目标相关信息。通过身体间交互而产生的联合运动知觉,不仅表明了主体作为行动者所拥有的的神经生物学基础,更呈现了主体如何通过与他者的直接交互而主动生成意义的过程。
2020年01期 v.41;No.222 17-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K]
- 张建文;
司法实践倾向于将网络大数据产品作为竞争法意义上的财产权益,否定了适用知识产权法上的数据库或物权法上的财产所有权制度的可能性。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新兴权利的保护方式,其优势在于可以依据较为简单的带来营业收入(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标准,即认定其为竞争法所要保护的合法权益,只要采用不正当手段侵害前述合法权益,即可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救济。但也存在脱离并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架空,而无限膨胀法定类型之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危险。正确的做法是,既要尊重和兼顾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规定,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适度且审慎地将在法定类型之外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救济的行为纳入其中。
2020年01期 v.41;No.222 35-46+1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4K] - 许娟;
"弱化侵权类型化,强化法益推定"是对网络爬虫侵权和犯罪认定的结构性翻转,决定了今后处理利用爬虫技术进行企业数据商业化利用过程中的侵权和犯罪的基本原则。利用爬虫技术侵害企业数据商业秘密法益认定的困境在于:企业数据难以归类商业秘密,难以归类权利客体和犯罪客体,难以认定权利侵权乃至刑事犯罪,也就难以在刑法扩张保护机能与罪刑法定之间达成平衡。为解决以上困境并坚守侵犯知识产权法益认定的法律原则,须及时作出爬虫不法侵害企业数据知识产权法益的司法解释,包括根据技术合同约束,增加商业秘密概念、内容、认定标准的解释条款,明确侵犯商业秘密占领市场份额的标准,设置商业秘密中举证责任倒置,落实侵犯商业秘密的准用性条款。
2020年01期 v.41;No.222 47-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8K] - 毛牧然;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未能出台,原因很多,从法理层面来看,就是《宪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两个层面的一些法理障碍有待破解。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在力求破解这些法理障碍的研究中,具有一些创新性。首先在《宪法》层面确立个人信息权的法理依据包括确立个人信息权能够防止权力异化以保障公民广泛自由权利的落实和促进社会进步、有助于形成个人信息促进经济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性互动关系。其次根据在《宪法》层面确立个人信息权的法理依据以及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权的比较研究,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总则部分需要确立的作为制定一般性原则和具体法律规范法理依据的三项基础性原则:个人信息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及其他合法利益相平衡原则;个人信息权保护标准要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原则;个人信息权权利属性之精神权利为主、财产权利为辅原则。最后根据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一般性原则和具体规范的法理依据,对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补充相关条款提出了两项立法建议。
2020年01期 v.41;No.222 59-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2K]
- 李晓明;韩冰;
行政罚与刑事罚的界分是行政刑法的一大难题,更是划定行政法与行政刑法边界与调控范围的立法之据,也可谓二者不可逾越的鸿沟。尤其在我国《刑法》第13条既定性又定量的"构罪标准"下,易导致刑事罚与行政罚的多处重叠,以及《刑法》与《行政法》的界分模糊。现行立法缺乏对两法有效衔接的设计,导致司法实务中"规范性构成要件"在价值判断上难以形成统一标准,立法者很难对"构罪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与解释,最终造成行政罚与刑事罚界域的混乱,甚至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失衡,包括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刑事政策选择上的错位等。就理念而言,刑事立法正处于积极主义刑法观与消极主义刑法观炙热的争辩中,在劳动教养废除以后,刑法立法应当坚持适度犯罪化,为实现刑法与行政法调控的合理与正当。在行政罚与刑事罚的界分中,可以推论出"现代规范理论"与"古典法益"在权力结构与社会效应上内在的同质性。鉴于理论上的科学认识和经验上的价值判断之兼具,以及树立自由与秩序的统一观,还有动态研究刑法与行政法的互动与协调,应努力探求一条法治国原则下有效规范现代化犯罪之证成,以及行政罚与刑事罚有效衔接的科学体系。
2020年01期 v.41;No.222 69-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9K] - 钭晓东;叶舟;
国家环境义务的先决属性和对应范畴的多元性要求其在宪法层面进行证成和溯源。环境基本国策以动态性的"国家目标条款"规范定位证成国家环境义务。通过教义学解释宪法环境权概括性基本权的规范属性,否定其"主观权利"面向,肯定其"客观规范"面向,以此证成国家环境义务。但二者只是宪法中国家环境义务来源的一部分,且各有其的依据缺陷。宪法修改后,国家根本任务增加环境保护目标,成为前二者在宪法中的统合性规范,为国家环境义务的原则性效力依据。国家环境义务的宪法溯源为环境义务体系构建提供完整的效力链条,是环境保护法治化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要保障。
2020年01期 v.41;No.222 79-8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3K] - 朴成姬;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消费纠纷的不断增多使消费者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消费者保护问题也逐渐成为法学领域的重要课题。在司法实践中,尽管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采取了多重保护机制,包括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刑法保护等,但并不能改变消费者权利的民事权利属性。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以民法规则作为其基本内容,经营者主要承担的仍是民事责任。我国目前正在制定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编纂体例的选择无疑会对消费者保护产生影响,故有了重新审视民法一般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特别法之关系的必要。如何借民法典编纂机会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制定一部系统完善的民法典所绕不开的课题。
2020年01期 v.41;No.222 87-94+1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7K]
- 祝慧;雷明;
在人类历史贫困与发展的演进历程中,援助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是摆脱贫困的有效减贫合作行动。国家贫困治理体系中的东西部扶贫协作既是我国扶贫开发实践中跨域治理的特色创造,也是跨域合作治理的减贫合作方式拓展。在阐释东西部扶贫协作场景中的互动合作模式概念认知的基础上,结合粤桂扶贫协作实践探索取得的成效和面临问题分析,指出要有效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持续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互动合作模式构建是有效策略,主要在于实现贫困人口内生能力培育和贫困地区区域优势资源共同发展,在互动合作模式构过程中促进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期发展。
2020年01期 v.41;No.222 95-101+1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2K] - 孙郧峰;武丽璇;张平;
在公司治理与企业创新研究领域,很少有研究关注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所产生的内部治理效应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受启发于Cheng等在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盈余管理方面所做的研究,研究了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下级高管制衡CEO的动机和能力越强(表现为下级高管的决策视野越长,相对薪酬越大),企业的创新投入越多,创新绩效越好。进一步研究发现,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与企业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会在CEO兼任董事长时变弱,但在距离CEO变更的时间越长时越显著。创新性地考察了下级高管对CEO的制衡这一内部治理机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这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企业创新驱动因素的相关研究,另一方面也丰富了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
2020年01期 v.41;No.222 102-1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3K] - 于双丽;权小锋;
转制经济体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关注环境质量问题,切入空气质量的微观治理视角,选取2005—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城市层面的空气质量数据,考察了空气质量对企业高管在职消费的影响效应及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空气质量与高管在职消费显著负相关。政策监管环境、市场化程度及企业产权属性对两者的负相关关系有显著的调节效应。相较于政策弱监管时期,政策强监管时期空气质量对高管在职消费的影响效应更显著;相较于市场化进程较慢的地区,市场化进程越快空气质量对高管在职消费的影响效应越大;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高管在职消费受空气质量的影响更显著。最后,空气质量影响高管在职消费的价值效应检验结果表明:如果企业根据空气质量变化调整高管在职消费水平,将有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基于"宏观环境-微观企业"的契约制度框架,将空气质量引入高管激励模型,在理论层面拓展了高管在职消费的研究范式;在实践层面有助于启示和引导企业重视外部环境因素,以降低内部治理成本,提升企业价值。
2020年01期 v.41;No.222 113-1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0K]
- 孙之梅;
值明清诗学转捩之际,钱谦益疏通唐宋元明的诗学传统,开辟了清代沿波讨源的诗学理念,在创作上囊括古今,兼宗唐宋,是明清数百年间最优秀的诗人。他才大学博,文学想象与学殖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涵泳经史,烹割子集,熔冶佛道,驱驾笔记,达到了动荡开合的效果,并从内在诗意的拓展和气格的充溢上营造出壮阔雄浑的意境。钱谦益的诗以杜、韩为骨。以杜为骨,是早年追随复古派的收获;而以韩为骨,则是钱谦益诗歌自立而雄的肯綮之处。钱谦益还是诗体开辟手,他用七言律诗纪传纪史,拓展了七律诗体的表现功能;他还觑定长篇五七言古、排律这种代不数人、人不数篇的诗体,使之成为杜甫之后一大奇观,与吴伟业的"梅村体"成为叙事诗体的双子星座。
2020年01期 v.41;No.222 124-131+1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5K] - 王宏林;
"学人之诗"是清代诗学批评话语的常用概念,其内涵是研究者近年来关注较多的问题。清代诗论家普遍推重"学人之诗",但各家对其内涵的理解并不一致:杭世骏、陈文述等人认为这类诗歌的特点是关注时事、有益政教;孙原湘、朱一新等人认为是采用赋的写作手法;全祖望、翁方纲等人则认为是以学问知识为素材。尽管袁枚等人反对以考据入诗,但也认同丰厚的知识学问是优秀诗人的基础。清人对"学人之诗"的推重反映出在重学的背景下,《雅》《颂》诗学传统逐渐取得了与《国风》传统相同的正宗地位,也反映出清代诗坛对诗人学养的重视和宋代诗歌的接纳。
2020年01期 v.41;No.222 132-1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4K] - 王宁;
借助清代竹枝词的记述,首先可以考察清代江南地区戏曲文化的整体面貌。诸如酬神戏、泛戏剧与民间曲艺、傩俗、民间业余戏曲活动、年规戏、青楼戏曲、戏园、班社文化、女戏、戏窝子等事项均在竹枝词中有所反映。其次,竹枝词对于戏曲文化研究有着"以诗补史"和"以诗证史"的作用。其裨补具体有三:一是以边缘补核心;二是以微观补宏观;三是以潜流补显流。有些情况下,则体现为"补、证一体"的样态。最后,竹枝词研究还在方法视角对当下戏曲文化研究形成补益:一是"向度"之"从上到下"的转换;二是基于微距视角的"清晰度"的凸显。
2020年01期 v.41;No.222 139-1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0K] - 何湘;
清代同治年间长沙絜园的展禊盛会,张自牧、郭嵩焘等湖湘名流聚集,风雅觞咏,图像绘事,传播征题,引发了文学创作上的叠章堆韵,促使了图像与事件的传播,并以他们的"名人效应"在晚清湖湘文坛、文化界制造了广泛的影响,从而带动了另一轮的湖湘文人盛会雅集。事件视角下的絜园展禊意义含容量更大、联系度更宽,不止是作为展现晚清湖湘文化精神与文人风貌的典型个案,更突显的作用是其发生在湖湘雅会久不举的咸同年间,承前启后,成为湖湘文人承袭文化习俗、推行文化传统这一持续性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2020年01期 v.41;No.222 146-15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6K]
- 段伟;
<正>主持人语:中国自古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发生和应灾措施的记载,从先秦时期至今史不绝书,给我们留下丰富的资料。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竺可桢、邓拓等人开拓了灾害史研究,到九十年代,李文海等人又推动灾害史研究跃上新的台阶。到21世纪,灾害史研究成果越来越多,精彩的论著不断呈现。关于历史时期自然灾害的宏观特点和应灾措施、制度等研究,目前研究已经比较清晰,但关于具体时段、局部地区的自然灾害发生特点,以及灾害如何影响社会,社会如何应对的研究,还不够全面,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历史灾害地理学就是
2020年01期 v.41;No.222 1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3K] - 潘明娟;
将汉长安城水资源利用置于旱涝灾害的背景下进行考察,以把握西汉时期利用水资源的思路。西汉气候灾害频仍,尤其是汉武帝时期长安地区旱灾频繁且严重,明确了西汉长安城水利"所以备旱"的观念。因此,在城市供水方面有效利用地上水,扩充涵蓄水源和扩展水系统,开凿了昆明池、太液池、唐中池等蓄水池,重新梳理了城南水道,形成洨水,从而逐渐形成能够覆盖整个城市范围的供水系统。但是,旱涝气候灾害背景下,地下水资源的应用在西汉时期是比较薄弱的环节。汉长安城供水系统的不断整合与完善,是应对旱涝灾害的重要措施,对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然,西汉时期长安城地上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也给城市水环境带来很大的压力和潜在的威胁。
2020年01期 v.41;No.222 173-180+1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03K] - 段伟;
清代由于水患而造成的沉田颇多,存在的时间长短不一。对于能够涸复的沉田,政府在勘明情况后,或是减少赋税,或是免除赋税,但实行冬勘政策,确定是否继续蠲免赋税。对于难以涸复的沉田,经过当地民众的斗争,或是当地政府的申报,朝廷可能实行永行豁免政策,放弃对这些沉田的赋税要求。对于一些因为修建水利工程造成的沉田,朝廷则会主动积极豁免赋税。
2020年01期 v.41;No.222 181-19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1K]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