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俊;《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作为打击网络犯罪领域首个全球性国际公约,代表着国际社会对于打击网络犯罪的迫切需求和共同期待。相比于《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中的刑事司法协助规定更具普遍性、时代性、多元性。针对网络犯罪的特点,《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对传统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进行了规范调适,主要包括有力诠释网络空间国家主权,适度突破双重犯罪,全面考量网络空间人权保障。我国应做好因应之策,系统推进打击网络犯罪刑事司法协助工作,这既是自觉履行公约义务的应有之义,更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的务实之举。主要建议包括:利用好公约的多层次协助体系,弥补传统刑事司法协助滞后性、事后性的不足;基于第四章规定的“程序措施和执法”,依据国内法做好概念对齐和规范支持,以消除工作阻碍;基于第56条规定的“通过经济发展和技术援助实施本公约”,加强技术交流、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弥合数字技术鸿沟。
2026年01期 v.47;No.258 55-6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83K]